柯桥区出台实施《镇(街道)赋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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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持续优化基层治理体系,绍兴市柯桥区出台实施《镇(街道)赋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管理。 一是注重规范性,制定事项调整标准。《办法》规定,实施一个年度周期内,执法部门办理案件数较多,经综合自评认为执法难度适宜,申请列为新增赋权事项的或者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同一类型案件较多,镇(街道)已基本具备相应专业处置水平,但该类事项未赋权下放,易出现“看得见、管不着”现象的应当增加;实施一个年度周期内,无案件或可办案件较少,不符合高频要求的或者镇(街道)赋权事项存在专业执法难度较大、业务部门指导力度较弱和监管执法衔接程度较差等方面问题的应当取消;行政权力的实施依据发生变化的或者赋权镇(街道)事项的相关要素需进行调整的应当变更。 二是突出实用性,定期开展事项评估。《办法》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变化情况,坚持“相对稳定、持续优化”原则,从职责任务、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专业程度、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协作程度、监管情况、实施效果、优化创新等十个方面,在一个年度周期内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事项集中评估工作。同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评估报告作为事项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赋权事项“放的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强化联动性,增强事项管理合力。《办法》规定,事项的调整审核由区委编办、区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即区委编办负责统筹事项调整,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事项运行评估、提请公告等,区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同时,对调整流程进行了明确,如对拟取消的事项,需由相关部门或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区综合执法局受理并出具意见,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区委编办同意后,报区政府审定、公告,最后由区委编办会同相关镇(街道)在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作相应取消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