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环函〔2022〕78号),现将《绍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核算办法(暂行)》及相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绍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核算办法(暂行)
2.挥发性有机物核算所需资料清单
3.绍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核算表
4.承诺书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