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3-238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绍政办发〔2023〕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加强队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服务管理等,提出规范发展要求。 | 市教育局 | 2023年6月 | 2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征求意见; 3月,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5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6月,发布实施。 |
2 | 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保障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高效运行、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等,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 市民政局 | 2023年5月 | 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完成第一轮部门意见征求工作; 2月,完成第二轮部门意见征求;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4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5月,发布实施。 |
3 | 出台《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通过加快引进律师人才、加强律师人才培养、提升律所竞争力、提高律师服务能级、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等措施,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 市司法局 | 2023年7月 | 3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征求意见; 4月,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6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7月,发布实施。 |
4 | 出台《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我市新污染物治理协调机制,评估新污染物风险状况,启动重点行业新污染物筛查和重点地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研究制定绍兴市新污染物清单,开展针对性环境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加强行业产业相关制度衔接。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7月 | 2—3月,开展前期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征求意见; 4月,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6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7月,发布实施。 |
5 | 出台《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贯彻落实《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精神,针对当前我市物业行业现状,进一步完善行业治理体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行为,提出包括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要求,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 市建设局 | 2023年11月 | 2月,拟定文稿提纲; 3—4月,开展调研、收集难点问题; 5—6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征求意见; 7—8月,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10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11月,发布实施。 |
6 | 出台《绍兴市医疗保障办法》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有关政策,整合完善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市医保局 | 2024年6月 | 2023年7—9月,梳理近年来政策,开展调研;积极向上对接,尽早获得全省个账改革的统一政策口径; 2023年10—12月,开展基金测算,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4年1—3月,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 2024年4—5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2024年6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发布实施。 |
7 | 陆游故里景区建设 | 提升改造陆游故里一期景区,并在其周边选址新建景区入口、陆游纪念馆及配套行宫山路,总投资约5亿元,2023年启动建设,2025年建成开放。 | 市公用事业集团 | 2025年7月 | 2023年一季度,开展项目调研; 2023年二季度,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启动设计招标; 2023年三季度,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开展前期工作;提交市规管委审议; 2023年四季度, 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联合审查及施工许可证办理,启动建设; 2024年,完成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和景区入口建设; 2025年7月,完成陆游纪念馆和配套行宫山路建设,陆游900周年诞辰活动期间对外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