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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zybline.com/)“政务公开” 栏上查阅《指南》。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邮政编码:31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30)
咨询电话:0575—89118012
传真:0575—81503200
二、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本机关公开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本机关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机构概况、领导成员及分工;
2.机关内设处室、下属机构的职能、岗位负责人;
3.政策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4.财政预决算报告;
5.人事任命;
6.政务动态;
7.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rsj.zybline.com/。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便民资料、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2种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自该信息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9118012,传真号码:0575-81503200,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邮政编码:312000。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3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现场领取或自行复制或从“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ybline.com/)“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当面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时间: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30)。
(2)邮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9118012。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打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网上提出申请。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zybline.com/col/col1229444631/index.html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给予申请人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情形
365速发国际是黑平台吗本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不予公开范围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http://rsj.zybline.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
联系电话:0575-89118012
邮政编码:312000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