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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信息如下:
1.通信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2.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30)
3.联系电话:0575-85112625/0575-88265301
4.传真号码:0575-85221612
5.邮政编码:312000
6.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gov.cn/wsdt.do?method=departments&areacode=330600&xjlb=3),点击“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我要举报、领导信箱、我要建议、查询评价、我要视频”相关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zybline.com/col/col1229444631/index.html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绍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机关信息公开页面或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绍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等网站,通过目录引导,查阅365速发国际是黑平台吗_Bet体育365app下载_365体育是正规的吗
政府信息。
本机关还将不定期通过本地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由本机关制作、保存的政府信息。以下三类信息除外: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以及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当面受理点(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绍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在“信息公开”版块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相应信息后提交。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四)申请办理及期限
365速发国际是黑平台吗收到申请后,本机关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缺少申请要件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授权书。
(六)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执行。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2种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